关于表彰江山市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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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江山市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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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点击数:5316 更新时间:2010/4/11 18:56:51  |
各产业工会、乡镇(街道)工委(总工会)、基层工会:
根据江山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以“强保障、促和谐”为主题的职工生活后勤保障推进活动的意见》(江总工字[2008]7号)的规定,结合《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江总工字〔2008〕13号)要求,由各基层工会根据规范化标准对照检查,在充分征求本单位党委、行政和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经市总工会对申报单位进行考察验收,确定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为江山市企业职工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单位, 现予以表彰。
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
附件:企业职工生活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标准单位名单
江山市总工会
200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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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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